第200章 小说、【吾乃长生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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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小说,并不是林一峰突然的心血来潮,然后激情高涨的去写一些剧情。
这事,是在林一峰的计划之内的。
林一峰早在毕业之前,就和白叶槿约定好,两人共同一个笔名,去写小说。
林一峰。
他写小说的目的,是为了创建一个报刊,掌握一个纸质的媒体渠道!
这年头和后世可完全不同。
后世的媒体资源极其多,多到夸张的地步。
后世的一些无量的媒体,需要一些噱头,甚至造假弄假,才能吸引大众的注意力。
但这个年代,媒体资源稀缺,记者是非常非常吃香的,他们根本不需要弄虚作假,搞什么噱头来吸引大众的目光,吸引流量。
只要手持一个摄像机或者照相机,别人会主动找上门来。
至于报纸的销量问题。
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大事,只要是一个报纸,内容稍微有趣一些,就不愁销量。
因为这个年代的娱乐方式实在是太少了。
新兴的街机厅很贵,而且街机厅中不安全。
电视就不用说了,百分之八十的家庭都买不起。
电影也是稀罕物,基本除了年轻的男男女女外,很少有人去。
只有报纸。
价格便宜,不说人人都能买得起吧,也差不多。
而且报纸可不是电影电视,街机厅这些一次性的娱乐项目。
报纸属于资源性的娱乐项目。
只要报纸你没将它给扔了,你就可以重复观看,反复的观看。
而且。
报纸的用处还非常多。
奢侈一点的可以用来擦屁股。
节省一些的可以将报纸当墙纸,贴在房间内的墙上,避免茅土房的土墙壁掉落灰尘。
还可以贴在玻璃碎裂的窗户上,遮风挡雨,遮人眼球。
在这个年代,办报刊是掌握媒体渠道之一,林一峰准备办一个杂志小说报刊,用小说杂志来吸引读者,提升报纸的销量。
只要报纸的销量上去了,以后做什么事情都比较方便了。
比如上次【食品安全】问题。
他当时手里如果有报社,还需要受冯星河的鸟气?
【吾乃长生仙】
简介:看山起为尘,观海化云烟。长生非梦,寂寞如渊。踏遍青冥碧落,历经劫波万重,所求不过——道心澄澈,自在长生。
这个年代,是武侠小说的年代。
准确的说,是后武侠小说的年代。
武侠大家,金古温梁安等人,封笔的封笔,去世的去世,所以当前的武侠小说虽还有精品冒出,但已经没有前些年的欣欣向荣样子了。
而且在这个年代。
国内的小说,大部分都是武侠小说,林一峰自认为,就算自己写的很一般,但凭借着第一本修仙小说这个噱头,也能让报纸有着不错的销量。
当然,他写小说也并非他一个人写的,他还有白叶槿呢!
白叶槿写小说可能没有剧情,但她能帮忙润笔啊,林一峰的剧情加上白叶槿的润笔,林一峰自信这本小说放在这个年代是可以帮助报社吸引读者的。
如果。
如果说这本小说扑街了怎么办?
对此,林一峰只会呵呵一笑,表示根本不可能。
君不见后世多少流量明星连一部像样的作品都拿不出来,但依旧火的一塌糊涂!
小说也能稍微的包装一下。
毕竟。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可能有的人不喜欢这本小说,但有的人喜欢的不得了。
写小说。
在这个年代写修仙小说。
林一峰敢这么说。
他不成功,可以吃点什么。
坐在桌子旁边,转动着手中的铅笔,林一峰开始构思小说的内容。
正如之前所说。
林一峰从未写过小说。
所以在动笔之前,他需要将小说的故事框架给搭建起来。
修仙小说的故事框架,决定着剧情和走向,林一峰思考了许久,决定抄袭一众修仙小说,写一个黑暗社会类型的修仙小说。
想要成为长生仙,必须要付出诸多的努力。
“第一本修仙小说,重点不是小说的剧情和内容,而是小说的设定。”
“在这个气功热的年代,我只要拿出修仙小说国标修炼境界,就必然能吸引一众读者!”
修仙小说的修炼境界,是有国标的。
既:练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合道、渡劫、大成。
这一套国标修炼境界,最早出自哪里林一峰已经记不清楚了,但后世大部分修仙小说都是用这一套国标修炼境界的。
林一峰是看小说的。
别看他前世身价数亿,还是老登,就以为他的娱乐方式是什么商务会所,高尔夫,游艇嫩模的。
实则不是!
每一个人喜欢的方式不同,自然所追求的不一样。
就算身价数亿,那也是普通人,不过是有点钱的普通人一样。
就像奥吧马追更大刘的三体一样,林一峰偶尔也会看一些小说来消磨一下时间。
至于什么高尔夫,林一峰完全没兴趣,他打高尔夫是陪客户的,如果让他一个人打,他绝对不会打的。
还有那商务会所,游艇嫩模...
前世到林一峰这个级别,女人对他们的刺激其实已经很低了,大部分对女人的性质,其实没有那么高。
反倒是男人!
这也是为什么,前世很多娱乐圈有钱的资本大佬,不太喜欢女人,反而喜欢男人的原因。
因为...
阈值太高了。
在记事本上写写画画,简单的构造一个大纲,林一峰很快便有了思路,他随开始动笔,写第一卷第一章的内容。
第一卷,【红尘仙】
【吾乃长生仙】是一个慢节奏的修仙文,第一卷红尘仙的内容大概就是有一个修仙者在凡人世俗中历练,然后遇到主角,惊讶主角的天资,教导主角修仙的故事。
当然。
林一峰决定将【吾乃长生仙】写成一本黑暗修仙文,那自然是少不了烧杀掠劫的。
比如。
林一峰会对这个仙风道骨的修仙者设定成为一个寿元无多的筑基修士,觉得主角天资尚可,决定培养主角,然后夺舍主角。
很俗套。
后世很多修仙小说已经完全写腻的东西,但林一峰自信,放在这个年代,绝对会引起巨大轰动的。
“开搞!”
林一峰决定,在拍石头村任教的这一年时间,趁着自己时间比较充足,他要认认真真的写这本【吾乃长生仙】,将报社给做起来。
“我一天能写4000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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